蔡亮西貢住所涉僭建 屋宇署確認曾有業主已按計劃申報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01 22:07

最後更新: 2019/11/0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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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選舉主任蔡亮表示,天台屋和玻璃簷蓬已在2012年和2017年經合資格人士向屋宇署作出申報,與選舉主任的工作無關。

早前裁決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參選提名無效的南區選舉主任蔡亮,被傳媒揭發現其位於西貢柏濤軒的獨立屋內,僭建天台屋和玻璃簷蓬。屋宇署回應說,有關村屋中,曾有業主已按申報計劃就其僭建物進行申報,並已獲屋宇署確認,當中包括有關政府人員申報其於柏濤軒的私人物業內的天台屋和玻璃簷蓬的紀錄。

屋宇署指,現正按既定程序逐一跟進柏濤軒部分村屋的舉報,包括翻查該些村屋的申報紀錄,如有需要,會作實地視察,以便按上文闡述的村屋僭建物執法策略處理。

署方稱,2012年4月開始實施申報計劃,加強執法策略處理村屋僭建物,容許新界村屋業主就首輪取締目標以外、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並在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的僭建物作出申,已申報而又合資格的僭建物除非變得有迫切危險,否則屋宇署會暫緩相關執法。

蔡亮今日發聲明指出,天台屋和玻璃簷蓬已在2012年和2017年根據為村屋而訂立的既定制度,經合資格人士向屋宇署作出申報,與選舉主任的工作無關。她稱,作為選舉主任,黃之鋒個案根據法例要求及相關程序作出決定,理據已在提名表格附件中清楚列明。

記者:陳曉瑩